1、煤堆场做好围挡、覆盖、喷淋等抑尘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2、根据环评审批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建设、管理和维护自动监控设施,进一步加强脱硫、脱硝、除尘等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保障在线监控设施稳定运行,确保在线监控数据能如实反映企业排污情况,数据真实有效。按要求实现与环保部门的实时联网。
3、企业要严格落实启停炉上报制度,如实上报停复产时间,杜绝启停炉期间出现超标排污行为。
4、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冷却水循环回用,生产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胜科水务处理。
5、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如实公开环境信息。
6、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发布稿)(HJ820-2017),对该公司循环冷却水排放口(排放口编号: MJG001)应监测流量,频次为1次/季。
7、根据环境管理改善需求,该企业需要在2019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企业在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前,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及以上预警时,应至少削减30%大气污染排放。
1、煤堆场做好围挡、覆盖、喷淋等抑尘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2、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脱硫、脱硝、除尘、VOCs等废气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3、根据环评审批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建设、管理和维护自动监控设施,保障在线监控设施稳定运行,数据真实有效。按要求实现与环保部门的实时联网。
4、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管处理。
5、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如实公开环境信息。
6、严格按照自行监测管理要求设置排污口和监测点位。
、企业要依法依规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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