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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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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排污许可 信息公开系统 2.其他便于公众 知晓的方式 及时公开,及时 更新 1.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 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 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 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 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 及规模; 2.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 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 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 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 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 的排放总量; 3.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 运行情况;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情况;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6.季度、半年及年度排污 许可证执行报告中相关内 容;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 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