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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公开方式 时间节点 公开内容 其他信息
(1)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中公开;(2)依法规范的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执行。 (1)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2)排污信息,包括排放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排放浓度和总量等信息;(3)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4)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