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 时间节点 | 公开内容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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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平台 | 及时公开,及时更新。 | (一)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二)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六)企业自行监测方案;(七)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等。 | 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企业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办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行业》、《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HJ944-2018)执行,国家及相关部门有新文件、新政策、新标准等颁布实施时,请按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