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 上报频次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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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包括: a)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b)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c)自行监测执行情况; d)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 e)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 f)结论; g)附图附件 | 年报 | 1. 对于持证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年度,报告周期为当年全年(自然年);对于持证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年度,当年可不提交年度执行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纳入下一年度执行报告。年度执行报告于次年1月底前上报。 2. 如有其它紧急需要上报的信息,企业应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上报。 3. 其它报告要求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