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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守法)报告
主要内容 上报频次 其他信息
年度执行报告: 1.基本生产信息; 2.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3.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情况; 4.自行监测情况; 5.台账管理情况; 6.实际排放情况及达标判定分析; 7.排污费(环境保护税)缴纳情况; 8.信息公开情况; 9.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10.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 11.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年度执行报告于次年一月底前提交至排污许可证核发机关。 年报 执行报告详细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中“执行报告编制规范”执行。
季度报告: 年度执行报告第6 项内容中的“实际排放量报表”、达标判定分析说明及第3 项内容中的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说明。季度执行报告于下月15日前提交之至排污许可证核发机关。 季报 执行报告详细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中“执行报告编制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