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 上报频次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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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生产信息。2.遵守法律法规情况。3.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情况。4.自行监测情况。5.台账管理情况。6.实际排放情况及达标判定分析。7.排污费(环境保护税)缴纳情况。8.信息公开情况。9.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10.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11.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1.年度执行报告包括主要内容的1-11项,于次年1月15日之前上报;2.半年度执行报告包括主要内容的1、3、4、5、6项,于每年7月10日之前上报;季度报告包括主要内容的第6项,于每年4月5日之前,10月10日之前上报。 | 1.如有其他紧急需要上报的信息,企业应配合环保部门完成上报。2.其他报告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