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 上报频次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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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执行报告应至少包括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中主要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核算信息、合规判定分析说明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中不合规排放或污染防治设施故障情况说明等。 | 季报 | 执行报告详细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中“执行报告编制规范”执行。 |
1.基本生产情况; 2.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3.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4.自行监测情况; 5.台账管理情况; 6.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 7.排污费(环境保护税)缴纳情况; 8.信息公开情况; 9.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10.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其他内容执行情况; 11.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2.结论; 13.附件附图要求。 | 年报 | 执行报告详细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中“执行报告编制规范”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