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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守法)报告
主要内容 上报频次 其他信息
1、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2、合规判定分析;3超标排放或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4、各月谋生 产小时数;5、主要产品及其产量;6、主原料矿藏消耗量;7、新水用量及废水排放是量;8、主要污染物排放量;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季报 对于持证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季度,报告周期为当季全季(自然季度);对于持证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季度,该报告周期内可不提交季度报告,排污许可证报告情况纳入下一季度执行报告。每季第一个月15日前报上一季度执行报告
1、基本生产信息; 2、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3、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情况; 4、自行监测情况; 5、台帐管理情况; 6、实际排放情况及达标判定分析; 7、排污费(环境保护税)缴纳情况; 8、信息公开情况; 9、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10、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 11、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年报 对于持证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年度,报告周期为当年全年(自然年);对于持证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年度,当年可不提交年度报告,排污许可证报告情况纳入下一年度执行报告。每年1月15日前报上一年度执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