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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守法)报告
主要内容 上报频次 其他信息
1. 基本生产信息; 2.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3.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情况; 4.自行监测情况; 5.台账管理情况; 6.实际排放情况及达标判定分析; 7.排污费(环境保护税)缴纳情况; 8.信息公开情况; 9.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10.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 11.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年度执行报告于次年 1 月 15 日之前上报;2.半年执行报告包括主要内容的1、3 至 6 项,每年 7 月 15 日之前上报;3季度执行报告包括主要内容的第 6 项及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的报告,每年 4月 15日、10 月15 日之前上报。
1. 基本生产信息; 2.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3.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情况; 4.自行监测情况; 5.台账管理情况; 6.实际排放情况及达标判定分析; 7.排污费(环境保护税)缴纳情况; 8.信息公开情况; 9.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10.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 11.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年度执行报告于次年 1 月 15 日之前上报;2.半年执行报告包括主要内容的1、3 至 6 项,每年 7 月 15 日之前上报;3季度执行报告包括主要内容的第 6 项及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的报告,每年 4月 15日、10 月15 日之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