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 上报频次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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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生产情况;2、遵守法律法规情况;3、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4、自行监测情况;5、台账管理情况;6、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7、排污费(环境保护税)缴纳情况;8、信息公开情况;9、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10、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其他内容执行情况;11、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2、结论;13、附图附件要求。 | 1、每年上报一次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次年一月底前提交);2、上半年上报一次排污许可证半年执行报告(当年七月底前提交);3、每季度上报一次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告(下季度首月15日前提交);4、每年第一、四季度上报排污许可证月度执行报告(下一月15日前提交)。 | 各类执行报告和其他未说明的情况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中的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