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执行(守法)报告要求
执行(守法)报告
主要内容 上报频次 其他信息
包括:1.单位基本情况。 2.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3.自行监测执行情况。 4.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5.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 6.信息公开情况。7.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8.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0.结论。 11.附图附件要求。.季度报告包括主要内容的第5项主要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核算信息、合规判定分析说明及第2项中超标排放或污染防治设施异常的情况说明等,每年4月15日前、7月15日、10月15日前上报。 季报 1.执行报告详细要求按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帐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执行。 2、其他报告要求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管理要求执行。 3、执行报告应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p.gov.cn)上填报。书面执行报告报送单位为负责企业环境监管的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包括:1.单位基本情况。 2.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3.自行监测执行情况。 4.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5.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 6.信息公开情况。7.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8.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0.结论。 11.附图附件要求。年度执行报告包括主要内容的1-6项及10项,每年1月底之前上报。 季报 1.执行报告详细要求按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帐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执行。 2、其他报告要求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管理要求执行。 3、执行报告应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p.gov.cn)上填报。书面执行报告报送单位为负责企业环境监管的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