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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守法)报告
主要内容 上报频次 其他信息
1、生产基本信息:各条生产线熟料、水泥产量,原辅材料使用量,煤耗、硫份,氨水使用量、浓度,治理投资等。 2、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3、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含治理设施运行报表、异常情况汇总表。 4、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含自动监测、手工监测和监测结果。 5、台账管理情况,对照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记录请、台账记录档案建立等。 6、排污(环境保护税)缴纳情况。 7、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开展信息公开情况。 8、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9、排污许可证规定内容执行情况 10、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1、结论 1次/年 下一年度一月底前上报年度执行报告。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实际排放量核算信息,合规性分析说明;污染物超标排放或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说明。 1次/每季度 下一季度首月十五日前上报季度执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