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 上报频次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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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基本生产信息;b)遵守法律法规情况;c)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d)自行监测情况;e)台账管理情况;f)实际排放情况及达标判定分析;g)环境保护税缴纳情况;h)信息公开情况;i)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j)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k)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l)结论;m)附图附件要求。 | 季报 | 1、每季度上报年度执行报告第 f 部分及第 c 部分中超标排放或污染防治设施异常的情况说明; 2、每半年上报年度执行报告第 a、第 c、第 d、第f 部分; 3、每年上报一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a-m共13项要求)。 4、执行报告详细要求按照《电镀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执行报告编制规范要求执行; 5、分别在每年4月15日前、10月15日前上报当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季报; 6、在每年7月15日前上报当年半年报; 7、在每年1月15日前上报上年度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