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 上报频次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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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基本生产信息; b) 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c)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d) 自行监测情况; e) 台账管理情况; f) 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断分析; g) 排污费(环境保护税)缴纳情况; h) 信息公开情况; i) 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j) 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 k)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l) 结论; m)附图、附件要求。 | 1.年度执行报告包括内容a-m项,于次年一月底前提交。2.季度报告至少包括f部分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核算信息、合规判定说明及c部分中不合规排放或污染防治设施故障情况及采取的措施说明等。于下一周期首月十五日前提交。 | 1.如有其它紧急需要上报的信息,企业应配合环保部门完成上报。2.其它报告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