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类别 |
操作参数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监测记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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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
a)手工监测:按监测频次记录
b)自动监测:1 次/h |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设置专职人员开展台账记录、整理、维护等管理工作,并对台账记录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为便于携带、储存、导出及证明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台账应按照电子化储存和纸质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应真实记录生产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自行监测和其他环境管理信息。其中记录频次和内容须满足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要求。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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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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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设置专职人员开展台账记录、整理、维护等管理工作,并对台账记录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为便于携带、储存、导出及证明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台账应按照电子化储存和纸质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应真实记录生产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自行监测和其他环境管理信息。其中记录频次和内容须满足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要求。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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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1)运行状态:按照生产班次记录,1 次/班。
2)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班次记录,1 次/班。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 次/日。
3)原辅料:按照批次记录,1 次/批次。
4)燃料:按照批次记录,1 次/批次。 |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设置专职人员开展台账记录、整理、维护等管理工作,并对台账记录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为便于携带、储存、导出及证明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台账应按照电子化储存和纸质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应真实记录生产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自行监测和其他环境管理信息。其中记录频次和内容须满足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要求。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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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照运行班次记录,1 次/班。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照运行班次记录,1 次/班。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设置专职人员开展台账记录、整理、维护等管理工作,并对台账记录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为便于携带、储存、导出及证明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台账应按照电子化储存和纸质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应真实记录生产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自行监测和其他环境管理信息。其中记录频次和内容须满足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