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类别 |
操作参数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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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a;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
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和电子化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媒介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纸质类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
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存贮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
电子台账根据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纸质台账由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
监测记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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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
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与本标准规定的废气、废水监测频次一致。 |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
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和电子化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媒介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纸质类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
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存贮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
电子台账根据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纸质台账由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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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 1 次/d。
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 1 次记录,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
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和电子化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媒介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纸质类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
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存贮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
电子台账根据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纸质台账由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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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 1 次。
2)生产负荷: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 1 次。
3)产品产量: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 1 次。
4)原辅料: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 1 次。
5)燃料:每班记录 1 次。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
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和电子化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媒介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纸质类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
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存贮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
电子台账根据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纸质台账由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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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a)正常情况: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单位班制记录,每班记录 1 次。
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 1 次/d。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
台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和电子化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媒介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纸质类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
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存贮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
电子台账根据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纸质台账由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