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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设施类别 操作参数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生产设施 基本信息 生产设施、治理设施的名称、采用工艺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各项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 1次/月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
生产设施 监测记录信息 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数据记录要求以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次/天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
污染防治设施 基本信息 废水台帐记录治理设施废水处理能力、进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污泥加药记录,碱炉应记录入炉固体废物、性质、数量、设施运行参数等。电厂记录各污染物因子排放浓度等。 1次/班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
污染防治设施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企业每月或每季度应至少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报全年报告中的第(6)部分中的“实际排放量报表”、达标判定分析说明及第(4)部分中“治污设施异常情况汇总表”。半年报告应至少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报全年报告中的第(1)、第(3)至第(6)部分。 1次/季度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
污染防治设施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1、基本生产信息涵盖排污单位名称、所属行业、许可证编号、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投产时间、环保设施运行时间等内容。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环境行政命令、环境行政决定、公众举报、投诉及环境行政处罚。 3、环境管理台账包括各污染源污染物产生情况、治理措施及效果、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分析与许可证载明事项变化情况。按照自行监测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废气、废水监测。出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环保报告主管部门,递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因故障等紧急情况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的时间、采取的措施、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对周 1次/年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