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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设施类别 操作参数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至少保存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 按照HJ855-2017中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至少保存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少于1天;b)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工业排污单位,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c)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增加记录内容,记录频次依实际情况确定。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至少保存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生产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记录一次;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每工况记录一次;b)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按照班次记录,每班记录1次;周期性生产的按照一个周期记录,周期小于1天的按照1天记录;c)原辅料、燃料用量: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至少保存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 每班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每工况记录1次;b)污染物产排情况; c)药剂添加情况: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采用连续加药方式的,每班记录1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至少保存五年